對我來說,攝影美學是一塊有待開墾的處女地。 專業攝影師論相,都只從技術方面著眼,在「戶外攝影師」(Outdoor Photographer) 和「大眾攝影師」(Popular Photographer)等期刊中,只是清一色地討論鏡頭、濾 色鏡、燈光控制等東西。 在美術期刊方面,「美國藝術家」(American Artists)和「美國藝術」(American Art) 等都把攝影排了出外,在專書中討論相片者只有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和蘇珊 新德(Susan Sontag)等少數藝評家。 一直以來,攝影都不被藝術圈重視,這有如武俠小說之於文壇。一間大學的美術 系不能不開設油畫班,但卻可以斬去攝影班。 這現象之原因很多,西方之價值系統仍是基於希臘哲學,希臘哲學以學科之「普 遍性」和「純度」為最高價值,哲學自成一系,又具普遍意義,當然是學科之王, 而科學只是次之,這情形有如油畫壓著攝影。 人們看油畫時是抱著哲學家的心情,但看相片時則由科學的眼光出發,再說清楚 一點,是觀畫時人們會問那幅畫的主旨是什麼,而尋找意義自然是一種哲學的態 度。 可是,人們看到一張視覺效果撼人的照片時,卻會問:「那是用什麼鏡頭拍的? 你用什麼膠卷?柯達?富士?當時的快門是多少?」有些人問這些東西時,是假 設了若他有同樣的器材,他也可以造出一樣的相片。然而,人們不會問畫家:「你 用什麼筆?用哪一種顏料?哪一種畫布?」他是把美麗的視象歸功於畫家的技巧 和思想,但對於攝影,他只關心科技層面,並且認為有了科技,人人都可為攝影 家。 由於對攝影的錯誤觀念流行,相信攝影美學是大有可為的題目。我認為:要建立 攝影美學,必須要把創作者與觀賞者的態度,由科學和哲學中帶出來,攝影不只 是賣弄科技,只求悅目,但也不只是哲學的化身,要事事尋求意義。若讀者有興 趣於這題目,可參考我的專文Aesthetics of Photography. (原載於澳門日報 一九九零、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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