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余創豪
有一位同學稱讚我:「你做事,一不做,二不休,一旦「去馬」,便全力以赴, 務求做到最好。」我以前十分為自己這份心志與魄力而自豪,但現在總算認清楚, 這優點同時是缺點。最近遇上兩件事,值得自己反省。 自我接掌一個學生組織之後,我全力去推動一些大型活動,我也明知這組織本身 的人力、物力與會員的成熟程度,是不足以支持那些大型活動的。可是我有太重 的蘭保(Rambo)精神--自闢一人戰場,自己要做開路先鋒,結果當然是引起不少 問題。組織的顧問安慰我說:「不要有太重挫敗感,這些東西對你的個人成長是 有益的。若你今次真的成功了,以後便會自以為某一套做法是萬靈丹,「少年得 志大不幸」正是這個意思。總體來說,你還未成熟,成熟的人不會太以自我為中 心去改變世界。」聽後,我想起了以前我所任職的公司、投身的團體中,那些雄 材偉略的領袖,最後招致「天怒人怨」、百事折騰,何嘗不是基於同樣道理? 還有我在某大活動的宣傳戰略中,採用了漁翁撒網、亂石投林的方式。學校一位 職員認為這樣會無法控制人數,所以對我說:「你的做法未必有不良效果,但總 有冒險性,我不制止你的話,今次你順順利利,將來便會照辦煮碗,但只有一次 出事便夠你受了!」聽後,我也感到有理,今次若是成功,這可能會導致未來更 大的失敗! 總括來說,首先是我誤解了「務求做到最好」即是大幹,其實,大有大做,小有 小做,小小地全力以赴,豈不是更精更好?其次我不恰當地將浪漫型藝術家的性 格投入了治會中,作為一個文人,我當然可以天馬行空,但正如那顧問所說:「這 太自我中了!」我怎能以世界為稿紙、畫布,任我填什麼上去呢?再回想起以往 接觸過不少脾氣古怪、不善處人處事的文人、學者,我深深感到,以藝術之力來 搞團體,即使是全力以赴也是枉然,因為用錯了力! (原載於澳門日報 一九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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