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創作

攝影藝術

余創豪

二十幾年前,筆者有幸於香港和以<捕鯨之旅>飲譽詩壇的鍾偉民先生交流,當時大部分談話內容,現在我已經忘記了,不過,我至今仍然清晰地記得其中兩句話:「人哋問我點解要咁樣寫,我話:『我鍾意呀!』」我用廣東話複述,是因為這比較傳神,「我鍾意呀」表達出一種不可羈勒的李白式精神。

我喜歡業餘攝影,遠遠超過其他任何工作,因為藝術的本質就是自我中心的,為什麼我要這樣構圖?為什麼我要選擇這種色調?我大可以回答:「我鍾意呀!吹咩!」

但是,如果藝術攝影變成了團隊工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以詼諧漫畫諷刺企業運作的史葛亞當斯(Scott Adams)曾經說:「所謂團隊工作,就是人家替我做自己的工作。」其實,亞當斯所描述的現象,並不是最差的團隊工作,對我這個懶人來說,若果其他隊員可以將事情辦好,那又何妨呢?最可能出現的問題,就是每個人都是懶蟲,都期望人家替自己做事,不過,通常在這情況下,總有一兩個人會振臂一呼,將所有事情都攬上身。在團隊工作中,更加糟糕的情況是相反的,那就是人人都不願意人家替自己做工作,所有事情都要有自己輸入的「貢獻」(input)才算數。

我閉上眼睛想像,倘若將自己的攝影,交給一個由十人專家組成的委員會負責,那將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委員會首先要衡量不同照相機型號的優點與缺點,如是者二十多部藝康、錦囊、哈蘇、富士、適馬(Sigma 相機經過反覆檢驗,委員會展開了激烈辯論,有些人認為應該採用具有 CCD 感應器的照相機,有些人認為 CMOS 感應器比較優良,半年之後,委員會終於決定採用藝康,可是,那時候錦囊出產了新型號,於是乎再花三個月時間測試錦囊的新照相機,終於錦囊成為首選。

每個生產商都有自己的鏡頭設定,三個月前添置的藝康鏡頭,並不適用於錦囊照相機,委員會認為有必要認真研究應該購買什麼鏡頭,一部分委員認為:除了錦囊公司,還有很多其他生產商都出產與錦囊相容的鏡頭,例如騰龍(Tamron)、適馬,但價錢卻比較便宜,所以應該在考慮之列。經過半年的精心研究,結果委員會決定購買兩支騰龍變焦鏡、一支適馬廣角鏡。

但是,還有很多事情需要磋商和決定,例如採用那一種記憶卡、那一種打印機、那一種相紙。再經過一年之後,所有事情都塵埃落定,我終於可以到戶外取景了!委員會細心地檢視我幾百張照片,他們採用客觀的評分遴選制度,三個月之後,他們選出了一張最滿意的作品,但有人認為照片的顏色飽和度、光暗反差度和許多其他方面仍有待改善,於是乎,幾個專家用 PhotoShop Paint Shop Pro PhotoImpact … 等不同軟件,將同一幅照片修改了九十九次。

最後,委員會驕傲地對公眾宣布:「我們投資了一百萬美元,經過了三年零八個月的努力,終於集體創作了這一幅空前絕後的攝影作品。」

20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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