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居住的鳳凰城,每年都有幾次藝術節,不過,那些節目並不是在博覽館、畫廊或者藝術中心舉行,舉辦地點只是在街頭或公園,藝術家們一個個地搭起帳篷,以幾元至幾百元不等的價錢,來推銷自己的貨物,由於他們賣的是藝術品,也許他們可算是「高級小販」。 今次藝術節是在一個公園舉行,公園旁邊是一個藝術中心。門裡門外的藝術品,身價與待遇也大為不同,在藝術中心內,有環境控制系統去調節濕度和溫度,燈光也調得很暗,以免傷害作品,當然還有警報系統和保安人員;門外的作品,卻要抵受日曬雨淋、塵攻煙燻、和顧客的挑來挑去。 我想:如果我拿一些門外的藝術品,放進藝術中心裡面,然後對人說這是某某大師的作品,觀眾和專家真的可以分辨出來嗎?假若我把公園的作品放在蘇富比拍賣行,將價錢由幾十元調高至幾十萬元,我相信一定還會有買主。(在文壇中真的發生過類似的事情,詩人占士威利(J. W. Wiley)在未成名之前,屢屢投稿,但被屢屢投籃,後來他騙編輯說自己的一首詩是著名詩人愛倫坡(Edgar Allen Poe)遺失了的作品,結果那首詩得以見報。)
我個人認為:一些街頭展品,在技巧、難度、創意和風格上,跟大師的作品不遑多讓。文學大師朱自清和張錯都曾分別撰文形容造型藝術,在他們的生花妙筆下,那些藝術品生動得幾乎要躍出紙面。我自問沒有上述兩位先生的文字功力,所以只略述一下自己在藝術節中所見。 首先讓我談一談錶紙雕塑,一件藝術品在完成後會被錶起來,通常錶框(Matt Board)的作用好像畫架或相架一樣,只是承托藝術品,有些美術家認為錶框越簡單越好,最好是純黑色或者是純白色,錶框太過艷麗,便會喧賓奪主,換言之,錶框是用來支援藝術作品,本身卻不是藝術品。但是一位名叫湯比馬沙(Toby Mercer)的藝術家,卻以錶框來創作藝術,他把很多層錶紙重疊在一起,然後把他們一層一層地剪通了,千變萬化的立體圖形,由此呈現眼前。 另外一位名叫郭標(Bill Kowk)的華裔攝影家,利用一前景一後景,顯示出奇瑰的山川景色,前後景襯托本來不是什麼特色,但郭標卻能化腐臭為神奇,有時一淡出一深入,有時一繁富一簡樸,有時一主一客、或者主客不分,但畫面都是簡單而鮮明,例如前面是深色的垂柳,後面是朦朧的泛舟,其它非主體都隱去了,其現代攝影頗有傳統國畫之風。 這群街頭藝人令我想起了約二十年前一套香港電視台的片集,在片集中梁天飾演一位懷才不遇的畫家,有一次他挾著自己的一幅畫,氣沖沖地走回家,並且咆哮地說:「那個混蛋居然想用一百元來買我的畫!」梁天那種藝術家的傲骨,我至今記憶猶新。 對於讀書和工作,我可以將就一點,讀書不一定要上名校,可以由小規模的大學讀起,然後再轉去著名學府;工作也不一定一開始便要高薪厚職,可以從低往上爬。但藝術卻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我是梁天的話,我乾脆不會拋頭露面去街頭賣畫,要麼就將我的作品放入藝術中心! 19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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