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說改成電影,是一件吃力的工作。我認為:把短篇小說、甚至是小小說(又名極短篇)搬上銀幕,其效果會比將長篇小說濃縮成電影更好。 小說是一種想像的藝術,無論作者怎樣淋漓盡致地刻劃小說人物,但人物之「活現」,還是要通過讀者的想像,而小說改編成電影,由演員演繹小說人物時,那麼想像餘地便消失了。在長篇小說中,由於有較多筆墨去形容人物,觀眾有了一個比較的藍本,在比較之下,通常是對電影失望。例如無線電視曾經將古龍小說【名劍風流】改編成連續劇集,夏雨飾演大俠俞佩玉,一位影評人嚴苛地批評夏雨:「書中的俞佩玉有知,真是哭笑不得。」又如許鞍華曾經把金庸小說【書劍恩仇錄】搬上大銀幕,陳家洛、文泰來、霍青桐等大俠高人,頓時降為凡夫俗子,有些觀眾認為許鞍華將他們過於「人性化」。 短篇小說或小小說卻有一個優勢:由於原著中人物描寫較精簡,電影觀眾便無從比較,而往往電影本身成了一個獨立的主體。例如陳雨航的【策馬入林】只有幾千字,芥川龍之介的【羅生門】也是極短篇,但兩者被改拍成兩小時的電影之後,卻有比原著更吸引的魅力。其實黑澤明電影【羅生門】的人物、情節,跟原著大有出入,反而電影【策馬入林】,尚算忠於原著,【策馬入林】的故事十分簡單:一個山賊擄掠了一名少女,但二人日久生情,來營救少女的大俠要殺死山賊,少女卻不忍心。小說的焦點只是聚合在殺山賊的一幕,而電影則詳詳細細的交代整件事的後果前由,並且刻劃了山賊善良的一面,為後來少女之不忍心埋下伏線。 其實,在小說原來的定義中,便包含了「短」和「想像」這兩種要素,英文的novel是譯自意大利文的novella,這是一種流行於中世紀的體裁,是精幹短小的真實故事;很多歐洲國家則用roman一字指小說,它的特色是傳奇式、想像式和詩意。小小說正好捕捉了這兩點精萃。 藝術轉換媒體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筆者涉獵文學、傳理和美術三個學科,其樂無窮。 199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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