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與標準
余創豪
美國教育優點之一,是有很大的彈性與自由,在主修、科目和進修時間長度
等,我都可以隨意調節、選擇,美國學術也是多元與開放,不過這種開放精神仍
受一定的限制。
記得我學美術時,老師十分強調:「不要為我而作畫,不要猜我喜歡什麼而
投我所好,你們作畫要為自己而作。」這看似是十分開放,而學生的確可以去作
自己喜歡的風格,但到頭來,評分者還是教授,而教授評分的標準,還是極其主
觀地按照自己的背景與喜好。
讀社會科學時,不少教授也鼓吹價值相對,主張自由開放。但事實上,如果
你觀點與他們的大相逕庭,那麼你的成績表之價值便會「相對」地降一降。若果
價值真是相對的話,我認為教授不應為學生改卷,因為評卷是將教授的價值套在
學生上。所謂「價值相對」的論調,教授也難以身體力行。
其實,開放精神是有雙重標準的,教授對大學者會抱開放的態度,常常先用心去
理解之後才下評語,但對學生則未必如此。我上一門哲學課時,教授說他評分的
標準是看論文的表達是否清晰。事實上,許多哲學大師的著作極其難讀,絕不清
晰,在香港時有一位主修哲學的朋友說:「唐君毅的東西很難懂,他的中文寫得
不好。」德國哲學大師黑格爾(Hegel)的書亦是極其難明,他說:「我寫的東西只
有兩個人懂,就是上帝和我自己。」如果唐君毅和黑格爾上這一課,他們會「肥
佬」還是會得優異成績呢?所以我曾對人說:「修哲學有兩大法則:成名之前,
要將難明的東西寫得清楚、易讀;成名之後,要把簡單的東西寫得高深莫測。」
上述那位教授評分還算是十分公允,但另外一些教授在看不明白我說什麼時卻對
我毫不客氣,那時我只有自我安慰:「我總有一天會成名,那時你們要把我的著
名逐字逐句去研究。」
絕對自由與開放是不可能而且無必要,我同意教授應設下一定的標準,但怎
樣的標準才是合理,相信是一個永遠爭論不休的題目。今天我撰文批評不開放
者,可能有朝一日我當教授時,自己也會受同樣的批評。
﹙原載於“澳門日報”19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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