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我確信美國是一個人人平等的法治國家,但正如喬治.奧維爾(George
Orwell)在其小說【動物農莊】(Animal Farm)所說:「人人平等,但有些人更加平等。」以下就是一些「超平等」的例子。
在一九五六年,當美國已故總統約翰甘迺迪還是參議員的時候,他曾經出版了一部名為【當仁不讓】(Profiles
in Courage)的書,這本書介紹了美國歷史上八位重要的政治人物,此書面世時不但得到好評如潮,而且還榮登暢銷書榜,其後更獲得普立茲(Pulitzer)傳記文學獎。不過,後來人們發現這本書的大部分內容,其實是由很多學者代筆的,其中一位代筆者是他太太從前唸大學時的歷史教授。
美國已故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牧師,於一九五五年獲取神學博士學位,他以「非暴力革命」的精神,於一九六四年贏取了諾貝爾和平獎。可是,後來人們發現了他的博士論文,其實是大段小段地抄襲別人而成的。波士頓大學指出:那博士論文的前半部中,有百分之四十五是抄襲的,在後半部中,有百分之二十一是抄襲的,但縱使如此,其論文仍有足夠原創性,所以不會取消他的博士資格。為馬丁路德金辯護者大有人在,有一位朋友說:「馬丁路德金的抄襲是可以接受的,不是每一個學科都需要為材料註釋,你只是以自己的學科,去判斷所有東西。」
到底有那一間大學,可以容許在博士論文引用人家的說話而不需要註明出處呢?我知道的話,一定會去申請入學。
如果我出版了一部書而榮獲某項文學獎,但是之後被揭發我不是原作者的話,那麼評審委員會一定會剝奪我的獎項。同樣,假若我的博士論文是剽竊之作,大學當局也必定否認我的學歷。然而,有誰斗膽去向約翰甘迺迪和馬丁路德金除銜呢?
當然,維護甘迺迪和馬丁路德金的人,有十分堂而皇之的理由,例如他們二人對美國和世界貢獻良多。這種辯護手法並不陌生,開脫克林頓的風流和在法庭「誤導」的藉口之一,是克林頓令美國經濟空前蓬勃。我自問不才,沒有對世界作過鉅大貢獻,假如自己身陷法網,那麼就只有自求多福,若我辯說自己寫過研究論文,貢獻於人類知識,人家定會駁斥我:工作表現與指控事件全無關係。
「超平等」的觀念,其實古已有之。平等與民主常常聯在一起,民主思想,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希臘城邦的議會政治制度,那時候公民有權參與政治討論和表決,不過,並非所有人都可以成為公民,在雅典的三十萬人口當中,只有三萬五千人有資格成為公民,女人和奴隸沒有公民權利,而父親不是公民的人,也不能有此權利。二百多年前美利堅立國的時候,憲法規定「人人生而平等。」可是,那「人人」不包括黑人,說穿了,就是有一些人擁有特權。現在社會進步了,奴隸制度和政治世襲制度已被取締,女性和黑人也得到投票權,特權好像已煙消雲散,但是不明文的特權依然存在,例如「貢獻良多」者就可以得到優待。
明文的特權,還可以通過立法取消,可是不明文的「超平等」,卻好像令人無計可施。唉!自己與其慨歎不公平,還是把握今天,貢獻社會,廣結人緣,希望以後有困難時,可以得到「超平等」的對待吧!
199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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