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的責任

余創豪


最近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旗下的土星車廠,打算一改以往只生產小型轎車的路線,在產品系列裡面加入中型和大型的汽車。本來這只是一樁毫不起眼的小經濟新聞,可是卻引起我一番慨嘆。

從前美國汽車公司專門出產大車,但是在七零年代初期受到燃油危機困擾之後,美國人開始喜歡駕駛省油的日本小房車,後來土星汽車面世,正是為了迎戰進口的日本小車。土星的性能不俗,因而銷量也不錯。然而,最近幾年美國的燃油價格便宜,加上經濟蓬勃,令美國人入息增加,所以車主逐漸喜歡購買中型和大型的車輛,特別是四輪驅動的Sport Utility Vehicle。在這種形勢下,土星汽車失寵是不足為奇的。

美國哲學家佐治山蒂也拿(George Santayana)指出:「沒有從歷史領受教訓的人,注定要重複歷史。」另外一位思想家說得更妙:「歷史給人最大的教訓,就是人類沒有從歷史中領受教訓。」

燃油危機真的會一去不復返嗎?石油不是無窮無盡,人類真的能夠及時開發出新能源嗎?大型汽車十分耗油,隨之而來是大量廢氣,大自然還可以繼續承受人類的污染嗎?

當十年前愛克森(Exxon)石油公司的運油船在亞拉斯加意外地洩漏大量石油時,受到千夫所指。其實,我們經年累月的消耗資源,造成的生態破壞,比起愛克森事件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有一位同事駕駛私家車上班,他說因為在午飯時間,沒有汽車不能到達遠處的餐廳。難道不可以帶飯盒上班或者到附近的餐廳嗎?難道為了午飯多一點選擇,我們甘心去破壞環境?與其怪責愛克森石油公司或者通用汽車公司,不如說這是人類整體的責任。

提起整體責任,我想起了兩年前在車禍中身亡的戴安娜皇妃,當時有人明言:「是狗仔隊殺死戴妃。」我卻認為:是千千萬萬人害死戴妃,如果沒有很多讀者去追閱皇室的「八卦新聞」,狗仔隊也不會上窮碧落下黃泉地追蹤戴安娜,導致那場本來不應該發生的車禍。

基督教主張人人有「原罪」,有些神學家解釋「原罪」的意思,不是人性本惡,而是人生存在一個整體上都有罪惡的世界,而不幸地人性是傾向群體、隨波逐流。佛教宣講有一種彌漫宇宙的「業」力,簡單地說,是因果循環的報應,未來的環境危機、過去的車禍,可能與我一人所做的小事有間接關係。有些人反對集體責任、「原罪」或者「業」力的說法,認為個人只是無辜的受害者。例如美國白人黑人之間的關係十分緊張,有一次在電視訪問中,一位白人青年憤憤不平地說:「我的祖先奴役黑人的確不對,可是祖先所作跟我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我去承受現在的種族問題?」

但是,那位白人青年有沒有想過:自己今天能夠安居樂業,亦是因為他的祖先開闢這片土地?那麼,祖先建基立業跟他又有什麼關係呢?為什麼他可以去享受祖先的蔭庇呢?我認為:如果他有權利去承受別人作好事而帶來的福氣,他也有責任去承擔別人作孽而來的亂攤子。

為什麼人們總意識不到:群體的責任,也是個體的責任呢?

19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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