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工作需要,筆者蒐集關於開源(Open source)軟件技術的資料,所謂「開源軟件」,簡單地說,就是跟有專利權軟件相反的免費軟件,開發軟件的源碼程式都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修改,在歐洲這稱為「牙線」(FLOSS:free/libre/open source software)。 相信許多讀者對開源軟件都不會陌生,與微軟視窗一決雌雄的Linux就是一種開源軟件,筆者只是從實用角度權衡開源與專利軟件的優點和缺點,但想不到在有些人心目中,開源軟件卻是一個道德議題! 一篇在美國田納西州大學期刊登載的文章,將這定位為一個「社會公義問題」,那位作者指出:若果教師指定學生在交功課的時候,文件檔案必須是MS Word的格式,那就等於強迫學生一定要學習微軟公司的產品,將來學生畢業之後,如果任職的公司沒有同樣的軟件,學生便要被迫買MS Office,甚至採用盜版軟件。這樣去強迫學生採用某種產品,只會令軟件公司增加利潤,軟件公司給予學校許多折扣,並不是出於利人的動機,而是要擴大用戶數目,圖謀本身利益。 筆者實在無法搞清楚那位作者的邏輯思路,在美國大學讀書,學生只可以採用美式英文,而不是英格蘭英文、澳洲英文、印度英文,學生要被迫學習某一種英文,不知道這是否「不公義」?至於大企業圖謀私利,這是自由經濟市場的必然現象,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呢?那麼,大企業在學校推廣專利產品,又是否令學生在畢業之後「受制」於同樣的軟件呢?恐怕未必,蘋果公司曾經半賣半送許多麥金塔電腦予許多大學,目的是培養一群忠心耿耿的麥金塔用戶,但事實上,許多學生在畢業之後會馬上轉用公司安裝的IBM系統。 那位作者特別推崇開源軟件的創始人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斯托曼在一九八三年創建一套完全自由開放的操作系統,稱之為「革奴計劃」(GNU:GNU Not Unix)。作者說「革奴計劃」是「非霸權」,一看到「非霸權」、「反霸權」這些形容詞,筆者就會頭痛。斯托曼的英雄地位也許有點被誇大,事實上,斯托曼曾經是一名駭客,一九七七年當他在麻省理工學院讀書時,學院決定在電腦實驗室安裝密碼系統,只容許登記用戶使用電腦室的資源,這本來是十分正常的措施,但斯托曼卻認為電腦資源應該開放,用戶應該以無名氏的方式登入系統,於是他破解了登記用戶的密碼,並且向他們發出訊息,呼籲他們放棄密碼。弔詭的是,這位反霸權人仕竟然霸道地侵犯他人私隱。他並且批評維護專利權是「反社會」、「不道德」、「違反人道的罪惡」。筆者對這些指控感到毫不希奇,因為自己亦曾經受到支持開源軟件者的嚴厲批判。 什葉派和遜尼派互相仇殺,因為雙方都認為自己擁有真理,我希望將來地球上不會出現開源派慘鬥專利派、或者反霸權派火拚霸權派。若果某些人可以放下反霸權情意結,也許這世界會和平、寧靜一點。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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