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因接到錢而極之難過,那些錢是一筆遺產。我的朋友譚美(Tammy)去世了,死時才三十二歲。我在一年半以前認識譚美,我們相處的時間只有三個月,當時是我極為失意的時候,我的工作一團槽,可謂前路茫茫,譚美的出現,就如荒漠之甘泉,歧路上的明燈。 譚美自出生便帶著不治之症,她的醫生預測她活不過二十歲,譚美常打趣地說她已賺了十一年。她是基督徒,所以是一個快樂的人,她更將快樂送給別人。 當時她經常為我煮菜,花費無數金錢和使用各樣途徑來娛樂我。有一段時間她離開了市鎮,她怕我納悶,便租了一部電視機和錄影機給我。最後,她還帶我環遊南部各大州,這是我一生中首次住五星級酒店。 在高層次的思想上,我們沒有什麼交流,當我讀哲學而俯首沉思之際,她走過來搭著我的肩,問我是否不快樂,我無從回答,我既不是快樂,也不是不快,只是有一種莊子的宇宙悲情,或者是一種天涯孤客對人生的無奈。譚美不明白,不過我再沒有自以為是學者哲人而橫眉冷對的態度。因為我也不明白她,我不明白為何自出娘胎便遭逢不幸的她,沒有由本身經驗出發,去發省、洞悉人生之苦罪懸迷,而只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尋快樂,但後來我想:也許她比我更聰明,她知道自己的思慮斷不能使自己的白髮變黑一根,也不能令自己的壽命增加一刻,更加不能稍鬆人類幾千年來的孽結。 她十分喜愛看我的作品,無論是文章、攝影或繪畫,她沒有給我啟發性的批評,連一句術語也說不出來。也許,這又是她比人聰明的地方,看過後感受己在心中,又何必多說?既是喜愛,便全心去愛,不需向自己解釋,也不必對我交代。去年聖誕,她送我一副專業的攝影腳架,助我的藝術創作更上一層樓——這是最好的藝術批評。 今年聖誕,我接到的是她最後一份禮物,我用這一百元買了一部幻燈放映機。她的出現如銀幕上的幻燈,稍縱即逝,可是那一份美,卻永遠印在心幕裡。 19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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