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旅行的回程中,我與朋友在汽車裡面,討論人生宇宙社會國家大事,
於興高采烈之際,突然身後閃起紅藍色的警號,我馬上把車輛停下來,一位警察
自警車走過來,他指出我的車速是七十里,而法定最高速度是五十五里。我禮貌
地說:“沿途我看見的車速牌子,好像都是六十五里。”警員微笑答:“那是猶
他州和科羅拉多州的車速限制,這裡是亞歷桑拿州,車速限制低了十里。”他仍
然保持那種公僕的微笑,遞給我一張告票後,他跟著說:“你剛剛跨過了州界,
歡迎閣下光臨亞歷桑拿州。”
一路上,我都生氣得七孔生煙,我的朋友說:“真奇怪!猶他州和科羅拉
多州的路那麼狹窄,卻可以開六十五里,這裡的道路如此寬敞,卻只容許開五十
五里。”我忍不住咆哮起來:“為什麼不統一全美國的最高車速?”我的朋友解
釋:“美國的立國精神,是防止中央政府權力過份膨脹,所以每一個州都有高度
的自治權……”我沒有把他的說話聽進去。
回家後,我查看全美國的最高車速不統一,是否與美國的立國精神有關,
卻發現所謂“削弱中央而移交權力給地方政府”,是誤解了美國的立國精神,那
是法國思想家亞力士狄多浮對美國政制的觀察,其實當時美國的開國元老,不但
限制中央政府的權力,而且也削減地方政府的權力,換言之,這是“小政府主義。”
“小政府主義”並不是美國人首創,古今中外亦有類似的論調,例如老子
說:“法令滋彰,盜賊多有。”還有柳宗元的《種樹郭橐駝傳》,指出那些騷擾
人民的官員,把人民窒息,好像太多人工種樹方法,扼殺了自然的生機。
《羅馬書》有云:“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羅馬書》不是
討論“小政府主義”,它是對於猶太人律法主義的批判。猶太人在漫長的歷史裡
累積了不少繁文褥節,例如在星期六要絕對安息,不可辦理任何事情,包括不能
走遠路。可是有一些商人需要在星期六出門,於是有一位拉比﹙猶太人的老師﹚
提出一個不會犯法但又可以旅行的方法:每走一段路,便築起一個煮食的風爐,
那個地方便當成是自己的家,在“家居”附近走少許路便沒有問題。
很多本來是無害的行為,都因為法律而成為不可行。最近我和太太的旅行
計劃受阻,也是因為莫名其妙的法律。原本我們打算往歐洲旅行,可是後來發現:
若果內子出境的話,她可能無法入境。她是香港人,在美國大學畢業後轉持工作
簽證 (H-1B),婚後她回學校進修,所以又轉為學生簽證 (F1),律師對我們說:
一般學生簽證都准許自由出入境,但是由工作簽證返回學生簽證,卻受到很多限
制。我深深不忿:“為什麼一個曾經貢獻美國社會的專業人員、重新負笈時卻要
受到懲罰?到底一個外國學生去旅行,會對美國構成什麼傷害、而要立法制止
呢?”
可惜我沒有猶太拉比那種游泅法網的智慧,所以我還是把告票付了,太太
還是無奈地取消了旅行歐洲的計劃。不過,我仍然比較欣賞老子的睿智。
199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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