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名利可能嗎?余創豪
在現代社會,要返樸歸真已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最近我讀了台灣佛學作家林清玄的作品,深深被他的灑脫吸引,他可以從很多日常生活的小事中,去引申出許多人生大道理。例如他說各種茶葉本來在味道上並無很大的分別,它們的價值只是人為的,有些茶被品評為「冠軍茶」,於是便賣得很昂貴,不是名茶便很便宜,那位作家進而說人生中許多事物的價值,都只是人所賦與,並不真正代表其本質,所以不必介懷。 可是在另一篇文章中,林清玄卻一一數說自己拿過什麼文學獎,那一列清單真是洋洋大觀,例如時報文學獎、吳三連文學獎……等等,他說除了諾貝爾文學獎之外,其它所有主要的文學獎都被他拿過了。 如果價值真的只是人為,那麼文學獎的價值也無非是人定的,得獎的未必是絕好的作品,沒有得獎的也不一定不是佳作。如果一個人真正地絕對灑脫,便索性不會去參賽奪獎。我不是要貶低林清玄,對他的文筆我仍是很佩服,我也不排除自己有誤解他意思之可能,我只是指出:在現代社會中,任憑一個人怎樣去拋棄名利,但心底中仍不免有一點名利價值觀。 又例如有一位台灣的朋友,自嘲自己是凡夫素女,心思只求簡單。但是那位朋友正在攻讀博士學位!我對她說:「你說自己簡單,其實你也有複雜的一面,不然你為什麼要唸博士呢?」 事實上,一個不求名利、不定價值的社會制度,是沒有可能的。在美國曾經有一些教育學者反對「甲乙丙丁」的評級法,說分數壓力令學生追求成績過於追求學問,於是把評級法改為只有兩等:「合格」與「不合格」,但後來有人批評「合格」太籠統,於是在「合格中」再分為「優異」和「滿意」,後來又有人說也不知道「不合格」者差到什麼地步,「不合格」便再分為「不合格」和「極不合格」,於是這樣新制度又回到「甲乙丙丁」的「名相網」中,只是名稱不同而矣! 基要派和一些走聚會所路線的基督教派,將今生的名利視為絆腳石,例如某教派不喜歡「牧師」、「聖品人」這些頭銜,追求「牧師」這些名利都被視為罪惡。但是,領導者總要有些名稱吧!於是後來仿效軍隊制度,將領導階層命名為「軍長」,其後又有「營長」,很多信徒都以成為「軍長」為榮。 名利價值並不是洪水猛獸,社會需要以名利來推進人尋求進步,也需要價值來評選甄別,名和價值很美食醇酒一樣,只要不沈迷、適可而止便行。對我來說,問題不是「不求名利」,而是「求多少名利」。 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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