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義心理學家馬斯勞 (A. Maslow) 主張:人應要追求健康的自我形像和發展潛質,以致自我完成(Self-actualization)。事實上,美國人普遍地都愛互相鼓勵和讚賞,也很考慮到對方的尊嚴而說話。雖然普遍美國學生的數理水平低落,但在建立自我形象、自我完成,和稱讚、造就別人,還是做得很出色。

反觀香港文化,卻以「窒人」為快樂之本,很多人絕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可以藉侮辱人而顯示自己急智和詞鋒的機會,即使是一些很敬虔的基督徒也不例外。學習知識並不是的教育全部,學習自重和尊重他人,也許比數理和聖經知識更重要。一個重視他人自尊的文化,是極有助於個人正面自我形象的建立。筆者在美國多年,自我形象和自我完成都邁進了很多步。

筆者在年少時有很嚴重的口吃毛病,很多人都喜愛模仿或用其它方法來嘲弄我,這對我的心理構成極大的陰影。我來到美國後,人家對我的態度令我耳目一新,我說中文已經會結巴,說英文時便更糟糕,但從來沒有一個美國人以此為笑柄,他們都耐心地去聽,有些人問我為甚麼會結巴,也是以關心和諒解的態度去問。

結果,在幾年之間我的口吃改進了很多,一位新相識的朋友對我說:「如果你不告訴我,我真的不知道你從前有這問題,我真的一點也聽不出來。」現在以英文在公開場合說話己能夠掌握自如,我到過不少學術會議和講座演說,均得到好評。有一次我與幾位講員參與一個座談會,觀眾只是在我演講結束之後鼓掌,我從前的指導教授約翰貝倫斯(J. T. Behrens)也是其中一位講者,他說:「通常我是最有動力(dynamic)的講者,今天余創豪搶了鏡頭。」

筆者在年少時另一個心理負擔,是自己的字體。我書法之潦草可謂眾所周知,這不但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壞影響,也招致無數人的嘲笑。在美國,正如你所預料,我受到的待遇是截然不同的,很少人會取笑我的字體,即使有,也只是點到即止,絕不會極盡侮辱之能事,而且從來沒有一個教授批評我試卷上的字體。雖然現在我的書法還是沒有改善,但這對我在美國的生活與學習沒有絲毫影響。

有時我心想:要是我生在美國的話,那麼我便不會背負了二十多年的心理重擔。可是再細想一會,又認為這是值得的,如果沒有前後兩種經驗的比較,我又怎會體會到一個人的尊嚴,對其一生之發展是何等重要呢?

(原載於澳門日報1991.12.25 改寫 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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