唸社會學科時,常碰上「文化衝擊」這名詞,當時自己聯想到的,是到一個異邦旅行或定居時的經歷。但現在於美國穿州過省時,我才體驗到在一個大國中的不同城市,也會有「文化衝擊」。
從前我住慣了一些民風純樸的市鎮,以前在電影電視中看到的警匪大火拼,我以為只是誇張渲染。但後來走訪到某些城市時,我才意會到當中治安問題的嚴重性。 當我到密蘇里州聖路易市(St
Louis, Missouri)參加學術會議時,我想順道參觀在密西西比河岸矗立的拱門(The
Arch),但一位在酒店的先生力勸我不要去,因為那裡可能有危險,我看看手錶,當時只是傍晚六點多,雖說天色已暗,但總不是三更半夜,結果我還是一個人去了。
我想:拱門位於市中心附近,那裡應該會有一點人煙吧!我錯了,在七時後,幾乎所有店舖餐館都關了門,我想買一個漢堡飽也不成,整個城市,就好像變了鬼城一樣,拱門是旅遊勝地,但亦是渺無人蹤,偶爾有一些蓬頭垢面的流浪漢在那兒出沒,彷彿是尋找獵物的野獸。 這種情景,跟達拉斯、新奧爾良和鳳凰城的夜生活完全是兩回事,遊興掃盡也不打緊,但我開始擔心自己的安全。我帶了相機和腳架在身,腳架在袋中,看上去有點像長槍,我便以托槍的姿勢來持著腳架袋,一路上總算平安大吉。
因為餓了一個晚上,我剛回旅館,便問店主人那裡有餐廳,店主人說過了一條街便有一間餐廳,但是她勸我最好開車去,千萬不要走路。這一次我遵從其勸誡。在晚上七時後,那餐館不讓客人入內吃東西,只接受顧客在汽車中以對話機選訂食物,然後在窗口中付款取物,之後客人便要離去。這種「駛過訂菜」(Drive
through window)的服務,在美國相當流行,但通常都是在晚上十一時或午夜之後才有此種限制,七時後就不可入餐廳內,我是第一次見識到。 當我把車子駛到服務窗時,驚奇又加了一層,服務窗的一個牌子大字標明:「為安全起見,本餐館只接受在汽車中之客人,而不會服務那些徒步走來的人。」我想:這大概是因為駕駛者在打劫後不容易越過前面的車隊逃走,但徒步者可以在打劫後逃之夭夭。 從前我在羅曼市時沒有車子,我走路到服務窗前也一樣得到招呼。可是,在聖路易市,沒有車子的話,在晚上想買一個漢堡包也十分困難。 經過了不少文化衝擊事件後,以後我出門便格外小心。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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