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發達國家的高速列車已經運作了很多年,但美國人仍然對此爭論不休。不少共和黨州長批評高鐵項目,並拒絕接納資助發展鐵路的聯邦資金。例如2011年2月佛羅里達州州長拒收聯邦資金,從而終止了佛羅里達州的高鐵工程,原計劃是興建高速鐵路去連接佛羅里達的主要城市(如邁阿密、奧蘭多)。加州選民在2008年批准建設洛杉磯和舊金山之間的子彈列車計劃,但最近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如今59%的受訪者反對該項目。反對建設高速車軌的原因很多,但你有沒有想過「侵犯個人自由」也是論據之一呢? 今天,我與一位美國教授討論高速列車,他認為高速鐵路系統是一個壞主意,因為高鐵有固定的時間表和固定站,他不希望政府限制他的旅行自由,駕駛自己的汽車則相反,無論何時,他也可以去任何地方,若論長途旅行,他認為現有的飛機系統已經足夠。 乍看之下,這種說法十分奇怪。其實,每種交通形式都有一些所謂對個人自由的限制。當我們開車的時候,仍有某些地方是我們不能去的,例如我們不能開車進入反方向的單程路;我們不能停車在禁止泊車區;我們不能駕駛汽車進入荒野公園的遠足徑……。不用說,乘坐飛機有更多的限制,在恐怖主義的威脅下,機場的保安非常緊張,在美國,當你通過機場安檢的時候,你必須拿出你的筆記本電腦,並且要「跳脫衣舞」--脫掉鞋子、腰帶……等。在大多數國家,火車站的安檢沒有機場那般嚴格,到底那一種旅遊形式較少侵犯自由呢?讀者可以自己決定。 然而,那位教授所說其實並不奇怪,因為對許多美國人來說,自由是終極價值,這幾乎是一項宗教教義,絕對不能受到挑戰。通常人們在許多不同題目的辯論中(如全民醫療保健、禁止高糖飲料),都以侵犯自由作為論據:「政府無權強迫我購買醫療保險」,「政府無權告訴我不應該喝什麼飲品。」很多人甚至進一步提出「滑坡效應」或「骨牌效應」:「如果今天我們讓政府對我們做這個,誰知道下一步政府會否作出更多的限制?最終,政府將奪走我們所有的自由。」在我看來,「滑坡效應」或「骨牌效應」不是一個有力的論據,因為它也可以往另一個方向發展:「如果我們容讓越來越放鬆管制,誰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即使美國人口口聲聲說自己不喜歡政府訓示他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其實,政府一直這樣限制人民。再次以駕駛為例,在加利福尼亞州,司機和乘客必須在開車時扣緊安全帶,開車時也不能使用手機。設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有人宣布,他們並不需要政府告訴自己如何駕駛,他們成功地迫使政府取消安全帶的法律,那麼,我也可以應用「滑坡效應」或「骨牌效應」而說:「下一步將會是什麼?我們會否有一天會被允許駕車時有使用手機和發短信的自由?總有一天,我們的社會變成四分五裂,因為每個人都自由放縱。」事實上,在2008年金融海嘯後,很多人批評格林斯潘的不管制政策,今天,他們要求政府對金融機構做更多的干預,而不是更少。 我不是集體運輸系統的專家,可能我對高鐵的看法是錯誤的。在這篇文章中,我不是試圖推動建設高速列車,本文之目的是要指出,「政府不能告訴我做什麼來限制個人自由」這說法,是一個貧乏的理由。這一點不僅適用於高速列車的論題,也適用於保健、教育、槍支管制……等。此外,我無意使用「骨牌效應」去主張限制自由,我只想說,它也是一個欠缺說服力的論點,因為它可以用於任何一個方向,我們應該著眼於目前的問題,而不是煽情地,無限上綱地說:「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政府將奪走我們所有的自由!」 2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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