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語有云:「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又有言道:「見了駱駝以為馬腫背。」

當我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接觸時,互相都會為對方的不同而感到驚奇,例如美國人聽我說中國人愛吃狗肉,便感到嘔心。有一回當我描述屠蛇師傅怎樣把蛇膽取出,和食客怎樣把蛇膽調酒生吞時,一群美國女孩子被嚇得花容失色。

我在南部工作時,我的同事提議一起開車到東岸,目的是為了一睹大海。生長在港澳的人,很難會理解這種渴望,要知道住在美國中部的人,一生難得一見海洋。後來我們去了佛羅里達州,同事見到大海時歡喜若狂,當時幾乎每天都去海灘一趟,我只好陪陪他浸一浸鹹水,心想這與香港淺水灣無異。

在明尼蘇達州,一年中有半年下雪,即使在春天三、四月,天氣仍很寒冷,每逢氣溫升高、陽光普照時,許多女孩子都換上泳衣,在校園的草坪上或自己的園子中晒太陽。在港澳,天熱時人們都躲進有冷氣的地方,即使要晒太陽也去泳池、海灘,但在陽光缺乏的明尼蘇達州,陽光便如可卡因,具有無法抗拒的吸引力。在校園中不少學生都愛在陽光下席地而讀書,我卻困自己在圖書館中,除了是因為我膚色已太黑外,在草地上有太多穿泳衣的女孩子,令我極難專心讀書。

其實,人生苦短,能夠在有生之年見識和享受新鮮事物是好主意,但能在舊事物中尋新意卻是一項挑戰。海洋、陽光本來對我並無多大吸引力,但當我拋開對美國人那癡愛大海和陽光的輕蔑,而能嘗試再欣賞這些平凡的東西時,我不禁倒過來笑自己的麻木與自大,不禁再讚歎人生世物的多采多姿,不禁再領會造物的神奇。

這樣,大海再不是一樣的大海,不同節拍的海浪,不是異國的旋律嗎?那真正是一望無際的汪洋,不是這泱泱大國的胸襟嗎?陽光也再不是一般的陽光,那是輕柔溫暖的春暉,把萬物從白色的被窩中召喚出來,而我生命的組曲與畫布,則添上了「多見還是多怪」、「不怪而又怪」的奇音異彩。

(原載於澳門日報19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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