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記者約翰斯托塞爾(John Stossel)以大膽敢言馳名,最近他在福克斯新聞頻道批評許多美國人依靠政府的援助,因此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他用國家洪水保險計劃作為一個例子,因為這個政府計劃保證受保人的房子受颶風和洪水損壞後會被重建,所以許多富翁選擇在海邊買具有無敵海
景的房子。他對自身的錯誤也直言不諱:當他還年輕的時候,他有一所房子建在大西洋海灘旁邊,有一次他的房子被風暴損壞,但納稅人的錢讓他免費地收復一切。
我相信很多人樂於見到斯托塞爾挑上富人,但事實上,不是有錢的美國人也有同樣的問題:過分依賴政府而忘記自己的責任。這種說法是政治上不正確的,讀者們,請不要翻譯這篇文章,並把它送到我的美國朋友手上。
在二零零五年卡特里娜颶風逼近美國南部各州之際,政府向所有新奧爾良居民發出強制撤離命令,然而,許多居民選擇留在自己的房子,其中有些是長者,而其照顧者也是老人,我完全明白他們因有限的活動能力而無法撤離,有些人則有其他正當理由不離開。但是,許多人拒絕疏散的原因是難以接受的,例如他們要留在那裡照顧寵物。許多救援人員挨家挨戶去說服人們離開,一位救援人員為了人們的固執而感到沮喪,他告訴那些「死士」寫下他們的名字和社會安全號碼,他說:「如果你死了,我會容易一點去識別您的身份。」洪水淹沒新奧爾良之後,很多拒絕離開的人被困在屋頂,他們指責政府的救援行動緩慢。在他們眼中,政府有責任解救他們,但他們沒有責任要服從撤離令。
雖然疏散令是強制性的,它這只是在名義上,沒有執法人員會進入你的家,然後拖你上車,這被認為是違反人權的做法。但想一想以下這情況:一個不懂游泳的人跳進大海,並且遇溺下沈,即使此人堅持任何人都不要理會他,救生員也會在違反他的意願下把他拉出水。有人會認為這是一個不同的情況,跳海的人是自殺。但是,住在一所低於海平面的房子,五級颶風來臨時不願離開,這不也是自殺嗎?
很多年前,我看了一部名叫《天崩地裂》(Dante’s
Peak)的災難電影,其故事情節是:一個小鎮附近的火山將要爆發,但是一個老太太不肯撤離,她的朋友和親戚本來有機會逃避到一個安全的地方,但他們決定返回危險地帶去搶救老太太。這英雄故事應該令人感動,但我沒有流下半滴眼淚。那老婦人有權選擇她想居住的地方,但她沒有權利讓別人冒生命危險去救她。如果我在那裡,我會告訴她:「不要費心去寫下你的名字和社會安全號碼,因為當火山爆發時,一切都將成為灰燼。」
有人會說:「你的話太過薄涼,受害人已經很痛苦,我們不應指責受害者。」你還記得九一一恐怖攻擊後的言論嗎?當死者的屍體仍被埋在世界貿易中心的瓦礫下,當他們的親屬仍在哀悼中,許多評論家呼籲美國人重新審視自己的中東政策,檢討自己霸權主義和帝國主義的態度,自問是否做錯了事而招致恐怖襲擊。如果人們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為什麼呼籲其他受害者審視自己的責任又是薄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