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無神論的作者經常引用【舊約聖經】記錄的戰爭和上帝嚴厲的懲罰,以支持基督教有暴力傳統的說法,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認同這個觀點,但他聲稱新約教會也助長了我們的暴力傾向。這聽起來不是很奇怪嗎?耶穌不是說過「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嗎?耶穌不是鼓吹「愛你的仇敵嗎」?這些和平的教義又怎麼會引發暴力呢?
在他的新書【我們本性中更好的天使】(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裡面,平克指出,今天我們生活在歷史上最和平的時代,在昔日社會,戰爭、奴役、溺嬰、虐待兒童、暗殺、滅族屠殺……等被認為是正常的,但今天這些暴力已經大幅度地減少,平克認為這進步可以歸功於啟蒙思想和其他文明因素。在過去,教會以拯救我們的靈魂為理由去使用暴力,如
異端裁判所。此外,十七世紀的宗教戰爭毀滅了歐洲總人口的百分之二。在他看來,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救贖人類這信念,令痛苦和殘酷的死亡變成高尚的獻祭,這激發他的許多追隨者成為殉道士,後來的天主教會也美化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和死亡。
無獨有偶,普林斯頓大學宗教學者帕格爾斯(Elaine
Pagels)亦說,早期教會的所謂「教父」都榮耀殉道,大約公元一百零八年敘利亞的伊格內修(Ignatius)寫道:「在野獸的牙齒下被咬碎,就會成為上帝的小麥。」意思是:由於殉難的緣故,烈士會成為聖體麵包的一部分。哲學家游斯汀(Justin)寫道,蘇格拉底說哲學的目的是準備我們勇敢地迎接死亡,游斯汀看到基督徒面臨酷刑時的無畏態度,於是他也選擇成為殉道士。帕格爾斯說,其實在早期教會中,不是每個人都贊同殉難
,至少【猶大福音】的作者挑戰當時的主流觀點。
我當然不能與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和普林斯頓大學宗教學者較量,我承認自己沒有這課題的專業知識,因此我的回答只是以常識為基礎。對我來說,平克的論點是令人費解的,如果基督徒受到侵害之後反擊,像十字軍試圖收復被穆斯林搶奪的土地,那麼基督徒被認為是宣揚暴力。如果基督徒不還手,只是讓壓迫者將他們投入監獄或餵獅子,那麼基督徒也被認為間接地促進暴力。有一個英文詞組充分描述了這個永遠都不會贏的局面:damn
you do, damn you don't。我們也可以用一中文詞組來形容這現像:「鹹魚擺地攤,橫又死,掂又死。」
平克能否告訴我是否有第三種可能性呢?
今天,哈馬斯和一些伊斯蘭團體招募自殺炸彈客,那些「烈士」主動地期待死亡。但據我所知,早期教父不積極鼓勵殉難,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早期的教會領袖這樣告訴追隨者:「走到羅馬官員或羅馬士兵面前,告訴他你是基督徒,讓他逮捕並處決你,你去世後,將有七十二個黑眼睛的處女在天堂侍候你,殉道為你換來永遠的福樂。」相反,許多基督徒殉道者都是被動的,例如生活在第三個世紀的阿加莎(Agatha)把自己的生命奉獻給上帝。當羅馬帝皇帝宣布壓制基督徒時,一名裁判官試圖利用這個機會對阿加莎性進行勒索,阿加莎拒絕裁判官的要求後,她被監禁,拷打,最後被殺。
我們怎麼能責怪手無寸鐵的受害者頌揚暴力呢?
20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