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驚人假說的爭論

余創豪

心靈就是大腦?

一九五三年諾貝爾醫學獎得主弗朗西克里克(Francis Crick)在其著作【驚人的假說:科學尋找靈魂】中,以羅馬天主教的教義問答作為引子:

問:「什麼是靈魂?」

答:「靈魂是一種沒有肉體的生命,但具有理性和自由意志。」

斯克里克質疑羅馬天主教教義,他提出一個驚人的假說:「你,包括你的歡樂、悲傷、記憶、雄心壯志、身份意識、自由意志,其實不過是一組龐大的神經細胞及分子。」

人類是否有靈魂?我們是否有自由意志?對唯物主義者來說,答案肯定是「沒有」。美國傑出科學家保羅布盧姆(Paul Bloom)和迪納韋斯伯格(Deena Weisberg)認為克里克驚人的假說不再是假設,而是鐵一般的事實。他們說:大多數人認為我們的心靈跟大腦不同,但這常識是錯誤的,所謂心靈,其實就是大腦。

按常理,我們認為我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的理性和良知告訴自己如何辨別是非,我們有自由意志選擇正確的行為,反對錯誤的東西。但一些神經科學家卻唱反調。過去三十年來,神經科學家一直採用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大腦掃描設備,研究人腦如何運作。神經科學有一個宗旨,就是在我們的大腦中,沒有一個地方行使自由意志,也沒有一個地方屬於「自我」。

處決大腦失靈的的殺人犯是荒謬?

美國人肯特基爾(Kent Kiehl)是其中一個沿著以上進路的神經科學家,他使用大腦掃描儀來研究許多囚犯的大腦結構,他發現者許多嚴重罪犯的大腦都是與眾不同,看來他們生下來就是這樣,他們的病態表現似乎從少便開始,大部分重犯由十二歲起已經有性生活,而且很早便出現暴力跡象。

基爾成為眾所周知的公眾人物,始於他做了被告人布萊恩杜根(Brain Dugan)的專家證人。杜根在只有十八歲的時候已開始試圖綁架和強姦婦女,經過三年監禁之後,他於一九八二年獲得假釋,獲釋後,他犯下更嚴重的罪行,於一九八三年,他綁架並殺害一名十歲女孩,一年後,他又姦殺一名二十七歲女子,一九八五年杜根再強姦並淹死了一個七歲女童。辯方律師聘請基爾掃描杜根的腦部,基爾發現杜根大腦的灰質密度異常低,因此他斷言,杜根的行為是他的大腦缺陷所導致。最後陪審團仍然判處杜根死刑,為杜根辯護的費用約為一百萬美元。

基爾認為處決大腦失靈的的殺人犯是荒謬的,他說這好像要求一個患有誦讀困難病的人去閱讀高深的文學作品,他不能,於是便懲罰他。

其他科學家的異議

有趣的是,開首提及的科學家布盧姆和韋斯伯格卻認為,用大腦掃描的結果作為刑事審判的證據,這意味著心靈和大腦是兩種不同的東西。律師和神經科學家顯示一個人的大腦主宰其行為,於是辯稱該犯人不須要承擔任何責任,這種藉口被稱為:「我的大腦使我這樣做。」這好像有兩個東西:「大腦」和「我」。我認為布盧姆和韋斯伯格對神經科學可能有點誤解,上面提過,神經科學的原則是:在人腦中沒有一個地方屬於「自我」。在我看來,基爾的說法不是「大腦驅使我這樣做。」相反,它是:「大腦便是我,這是大腦幹的。」

雖然基爾提出了看來令人信服的腦部掃描結果,但是其他科學家對此表示懷疑,例如亞利桑那州立大學信息學,系統工程與決策學教授比爾猶他(Bill Uttal)說, 基於過時的假設 ,神經科學家往往曲解大腦掃描影像。猶他用了一個誇張的例子:有一次一名科學家掃描一條死魚,功能磁共振成像竟然顯示死魚頭有一個活躍點。因為我們已經知道這是一條死魚,我們不會對魚的大腦狀態作出任何解釋。但如果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呢?猶他斷言:一些人腦的高級認知過程機制是無法通過大腦影像技術而探知的,目前的路徑可能是緣木求魚。

此外,著名精神醫學家諾曼多奇(Norman Doidge)對人類大腦功能亦持有不同的觀點,他說,許多認知心理學家將人腦比作電腦,一台計算機的電路已經預先接線,因此它們的職能是固定的。然而,人腦卻不同電腦,它是可塑的。許多患有神經系統疾病的人都可以找到適應方法,最終彌補了他們的殘疾。

懲罰和獎勵有意義嗎?

我不是一個神經學家,所以我不評討論科學證據,在此我只想從另一個角度探討這個問題。一些法律專家質疑,如果所有心理狀態最終可以約減為神經生理狀態,如果沒有自由意志,那麼又如何去追究刑事責任呢?基爾爭辯說,我們不應該懲罰大腦先天不足的罪犯,就像我們不能懲罰一個與生俱來便已有學習障礙而表現不佳的學生,換言之,他們不需要負 上責任。

如果我們接受這個概念,那麼,我們又應否表揚聖人或獎勵出類拔萃的人呢?按常理,我們會欽佩林肯總統、馬丁路德金牧師、德蘭修女、杜圖主教、納爾遜曼德拉,因為他們具有非凡的道德勇氣,擇善而固執。但是,沿著驚人的假設這思路,我們可以說:他們根本不值得敬佩,他們的大腦結構是天生的,這些人自出娘胎已傾向於高尚道德。同樣道理,若說比爾蓋茨、史蒂夫約伯、愛因斯坦、牛頓是我們的榜樣,因為他們可以打破思考上的條條框框,但我也可以反駁:他們的成就無非源於其特殊天賦。

如果你讀過傑夫科爾文( Geoff Colvin)的書:【被誇大的天才】,或者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Malcolm Gladwell) 的書:【異常者:成功的故事】,你可能構想出如下的反論據:「科爾文和格拉德韋爾列舉了很多例子,指出成功人仕並不是特別有才華。其實,他們的成就是因為勤奮,例如,本傑明富蘭克林是個一流作家,年輕時他花了很多時間在閱讀和寫作上,莫扎特自少便接受他父親密集的音樂訓練,比爾蓋茨在中學時期已接觸電腦主機,以提高編程技巧。由此來看,他們靠苦幹而非天才,那麼當然值得我們尊重。」

在這裡我嘗試扮演魔鬼代理人的角色,你真的認為自己努力工作而獲得成就,所以應該受到獎勵嗎 ?但是,為什麼有些人會努力工作,有些卻是懶惰呢?如果我找五十個勤勞的人和五十懶蟲做腦部掃描,我會發現兩組人的腦部影像必有一些差異,我敢肯定,大腦結構已預先確定您是勤勞或懶惰。

你是否同意我的結論呢?若你反對我的說法,這是由於你的自由意志還是源自你的大腦結構呢?到底是你不同意還是你的大腦不同意呢?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寫得不錯,請給我一個電子郵件讚我,因為我努力學習,博覽群書。但如果你認為這篇文章寫得不好,不要怪我,因為我的腦筋有問題。

20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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