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亞利桑那州立大學舉行了一個盛大的研討會,這研討會的題目十分吸引人:「宏大辯論:科學能否告訴我們怎樣去分辨是非黑白?」當晚有七位明星級的學者或作家參加了這場辯論,在這短文中,我當然不能評述所有講者的觀點,所以我暫
且把焦點放在薩姆哈里斯(Sam Harris)身上。
薩姆哈里斯發表了一系列反宗教的書籍,如【信仰的終結】(The
end of faith)、【致函予基督教國家】(Letter to a
Christian nation),而近作是【道德景觀】(Moral
Landscape),他的名字因其高姿態的無神論而變成家喻戶曉。在本次研討會中,哈里斯總結了他在【道德景觀】發表的意見,許多人認為,科學告訴我們什麼是真相(事實),而宗教則告訴我們何為善惡(價值),但哈里斯堅持不應該有事實與價值的區別,實然(What
is)就是應然(What ought to be)。科學事實讓我們了解自己和我們所處的世界,因此,科學事實可以改善人類的道德。在他看來,科學不只是自然科學(物理、化學、生物),而是包括了所有尊重證據和誠實的推理,在這個意義上,社會科學也算是科學。他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他的論點:吸煙可導致癌症,這是事實,因此,吸煙應該是不好的。哈里斯沒有放棄任何機會去攻擊基督教,他說:「水是H2O,這是科學事實,如果一個基督徒化學家認為,基於【聖經創世紀】,他對水的化學結構有不同看法,他的價值判斷不能改變事實。」請恕我無知,我不知道有那一位基督教化學家否認水是H2O。
勞倫斯克勞斯(Lawrence
Krauss)是專題討論會的其中一位嘉賓講者,他是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地球與太空探索學院」的教授。克勞斯支持哈里斯,他說:「一些事實和其良好後果是非常明顯的,例如在一些國家中,解放婦女令她們貢獻經濟,她們的自我價值意識因此而提高。從長遠來看,這會創造出一個更穩定和持續的社會環境,這是一個事實,因此,解放婦女是應該的。」
對我來說,這些論證似乎有一些混亂,哈里斯指出一種生物學事實(吸煙致癌),而克勞斯則提出一種社會事實(婦解令社會穩定)。當我們想從事實推斷出道德價值時,我們應該參考什麼事實呢?進化心理學家羅伯特賴特(Robert
Wright)認為,在進化過程中,為了保證物種的生存繁殖,男性盡可能造出許多嬰兒,所以,男人傾向風流。假設賴特所說的生物學事實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有人用此去合理化濫交、召妓、包二奶,你可能會說,生物的自然傾向不能躍進為應然,如果你學過哲學,你會指出它是一個自然主義的謬誤(naturalistic
fallacy)。然而,在這個問題上還有一個社會層面,可能有人會指出,性解放會打破家庭制度,從長遠來看,它不會產生一個穩定的和可持續的社會環境。假設這也是一個社會事實,那麼我們應該選擇哪一個事實去建立道德原則呢?
哈里斯以吸煙為例,讓我們來看看另一個不良嗜好:酗酒,飲酒會傷害肝臟,並損害大腦的判斷能力,這是一個生物學事實。從一九二零年至一九三三年,美國禁止銷售,生產和運輸酒精,雖然禁酒法減少了酒精消費,但是它破壞社會的「河蟹」和穩定,因為禁酒法刺激更多犯罪活動。一九二零年之前,黑手黨的活動限制在開賭和盜竊,禁酒後,他們有組織地販賣私酒,而且烈酒越來越流行,因為走私烈酒更有利可圖,最後在一九三三年這法律被廢除。由此來看,禁酒是壞事,這是一種社會事實。
總言之,即使我們獲得充分的資料,事實本身不能自動引伸為價值觀,有太多事實擺在眼前,我們需要以價值觀去選擇和衡量事實,換言之,科學並非最終和唯一的答案。而且,若果我們排斥基督教,甚至所有宗教,這又會造成一個不穩定、不「河蟹」、不可持續的社會環境呢?
20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