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SC 的批評,以下是我的回應。 首先,我們是否能夠非常清晰地用語言表達對於數學概念的斷言呢?很多數學概念如同其他學科的概念一樣,都或多或少帶著含混性,而不是可以簡單地分析為真或假。我剛剛參加一個學術會議,參加者對很多統計學概念都爭論得喋喋不休,你舉出「兩個點的距離是由兩支對應的矢量之內乘積(inner
product)所定義,假設其距離為1,但有人說是2,這斷言就是假的。」更簡單的例子,就是「2+2=4」,假使有人說「2+2=5」,這當然是錯。可是,世界上很多東西都不是「內乘積為1」或者「2+2=4」那麼清楚簡單。以理論分佈線(theoretical
sampling distributions)為例,數學家和哲學家仍然未能確定其性質,他們是客觀存在物(objective
existence)、還是方便模式(convenient
models)呢?這是無從驗証,可是理論分佈線仍然被應用在科學上。在以下文章我談論到理論分佈線的性質問題: http://www.creative-wisdom.com/computer/sas/math_reality.shtml SC
先生提到:「語理分析哲學家不過認為﹐經驗和邏輯以外的說法是沒有客觀真假可言的﹐也就是沒有『認知意義』。」我對這點十分懷疑。除了基於經驗的歸納法和基於邏輯的演繹法外,還有一種方法名為
abduction,我在以下文章詳細討論
abduction,這篇文章並非針對語言分析,但提出了跨越經驗和邏輯的知識論、方法論: http://www.creative-wisdom.com/teaching/WBI/ab.shtml 梅亞(Stephens Meyer)亦撰文支持 abduction,他指出研究只是出現一次的歷史事件時,我們不能採用實驗証明、歸納經驗、邏輯推理,而是採用 abduction。 SC先生又提出:今天我們都能以實驗證實中子與電子,這些都有認知意義。我要指出:科學歷史並非如此,我們不能用今天眼光去改寫歷史。事實上,從前根本沒有儀器可以測驗亞原子世界,實証主義者曾經強烈地反對那些不能驗証的抽象概念,現在物理學是反其道而行,是力圖擺脫邏輯實証的枷鎖。例如愛因斯坦曾經批評海森堡(Heisenberg)不應該讓理論受觀察限制,而是應該用理論引導觀察,受到愛因斯坦的啟迪,後來海森堡發展出其著名的「不可測定律」。 至於光為粒子或波,背景輻射何時証實,這都是例子的細節問題,沒有詳盡描述細節並不等同與事實不符,讓我們不要被捲入這些枝節中,核心問題是:李天命教授認為接受上帝是全能而又接受上帝可以創造一塊自己不能舉起的石頭,是自相矛盾。我認為布蘭庭加(Alvin Plantinga)的「可能世界之狀態」(possible states of affairs)己提供令人滿意的答案。在可能世界中,上帝不能創造四方的圓形、結了婚的單身人士。 在談論到天文學家無法解釋的東西時,SC先生指出:「一時沒有辦法解釋﹐不代表不可能解釋。」我希望同樣道理可以應用於有神論上。生化學家巴希(Michael Behe)指出生物系統是無可減約的複雜系統(irreducible complexity),不可能由進化而來。支持進化論者反駁:一是無法解釋無可減約的複雜系統,不代表以後不能解釋。我希望當信仰不能完全驗証、解釋時,人們可以給予基督徒同樣的「寬容」。 再次謝謝你寶貴的意見。 2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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