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美國加州大學河濱分校舉行了一場刺激的辯論,題目是關於自然過程是否足以解釋生命的起源,而兩個辯論者都是頂級高手,支持自然主義的辯手是邁克爾•盧瑟(Michael
Ruse),支持上帝創造生命的是林華(Fazale Rana)。盧瑟是著名的加拿大科學哲學家,他擅長於生物哲學和科學與宗教之間的關係;林華是一位基督徒生物化學家,他曾是寶潔公司(Proctor
and Gamble)的資深科學家,現在他是基督教組織「有理由相信」(Reasons to
believe)的護教學家。盧瑟和林華在其發言中涵蓋了許多資訊,這篇短文並沒有足夠的空間讓我去一一複述,故此我將會只集中討論兩點。
自然主義辦到事!
在開幕詞裡面,盧瑟斷言摒棄宗教的自然主義是唯一能夠解釋生命起源的科學方法。在辯論中有接受盤問(Cross
examination)的時間,林華問盧瑟這樣一個問題:在盧瑟關於生命起源的研究中,哲學的作用是什麼?盧瑟已經接受了一個預設的哲學立場,即是自然主義是唯一的選擇,並堅決拒絕了其他的可能性。林華問盧瑟的理由是什麼。盧瑟回答說:「因為它辦到事!」(Because
it works!)他說,如果我們看到令人驚異的東西,卻摺起雙手說:「這是一個奇蹟」,那麼我們就永遠不會取得任何學術的進展。但是,科技非常成功地以自然的方式探討世界,而不是訴諸超自然的解釋。他重複了一遍:「自然主義辦到事!」
我完全明白盧瑟為什麼這樣說。在過去的幾個世紀,人類科學技術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們可以把太空人送到月球,可以使用全球定位系統來導航,可以運用智能手機發送電子郵件,瀏覽互聯網,並在幾乎任何地方撥打電話,我們有進化生物學和宇宙大爆炸理論來解釋我們來自哪裡。的確,自然主義辦到事。無獨有偶,另一位著名科學哲學家索伯(Elliott
Sober)也作出過類似的批評,他說科研帶來了卓越的成效,但宗教人士只會說:「上帝做的。」(God
did it)這種心態妨礙科學進步。
自然主義包括「方法論的自然主義」(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和「本體論的自然主義」(Ontological
naturalism),粗略地說,前者以自然方法解釋世界,但不會涉及上帝是否存在這問題,但後者則否認神的存在。基於盧瑟的宗教觀,他似乎支持後者。
有神論也辦到事!
科學總是假定了自然主義才能使事情辦好嗎?今天,看來這是想當然,科學、自然主義,甚至無神論似乎攜手並進。但大約兩個世紀前,它們的關係卻不是這個樣子的,作為一個心理測量學者,幾乎每一天我都看著「鐘形正常曲線」(bell-shaped
normal curve),正常曲線是由日耳曼科學家卡爾•高斯(Carl
Friedrich Gauss 1777-1855)發現的,這就是為什麼它也被稱為「高斯分佈」(Gaussian
distribution)。雖然高斯不是基督徒,但是他認為宇宙中有一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他也相信靈魂不朽和有來世。不過,他沒有折疊起手臂說:「這是一個奇蹟。」跟著停止科研,恰恰相反,他想使用科學來發現這個宇宙的神聖秩序,例如他用數學方法精確地預測到谷神星(Ceres)的位置,他還對許多其他的科學領域作出了重大貢獻。有一次高斯證明了一個定理之後,他說這一發現「不僅是憑著艱苦的努力,也可以說是神的恩典。」
高斯並不孤單,許多他數學家和統計學家也認為,科研需要一種超自然的靈感。我經常使用「集論」(Set
theory)和表達「集」的「維恩圖」(Venn
Diagram),「集論」是由另一位日耳曼數學家康托爾(Georg
Cantor 1845-1918)發展出來的,他認為「無限」的概念是數學、哲學、宗教的共同基礎,而「絕對無限」就是上帝。但康托爾沒有說:「上帝做的。」然後什麼也不幹,相反,康托爾說自己的研究是直接關係到他的神學,他宣稱自己對「超限數」(transfinite
numbers)的研究,是上帝直接傳達給他的啟示,上帝揀選擇了他,向世界表露數學秩序的秘密。毫無疑問,超自然思想激發了康托爾的數學研究,有神論也辦到事!
此外,還有許多其他類似的例子,表明有神論引導了科研,例如拉馬努金斯(Srinivasa
Ramanujan 1887-1920)、詹姆斯•尊師(James Hopwood Jeans1877-1946)、帕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約翰•小木(John Littlewood 1885-1977)……。如果我們採用能否辦到事為準繩,那麼我可以大膽地說,有神論亦有助於科學!
事實上,有神論能夠辦到的事已經超出數學和科學的範疇,很多人接受了耶穌基督為救主後都經歷生命的改變,當許多吸毒者、強迫性賭徒、破碎的家庭用盡一切方法而仍然陷入一個死胡同的時候,他們卻可以由於基督教信仰而翻身,有神論不是辦到事嗎?但是,有多少人因為相信無神論或自然主義而積極地改變了生命呢?我不知道。
創世記的第四天出現太陽和月亮
在第二輪盤問期間,盧瑟打開【聖經•創世記】第一章宣讀:「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盧瑟挑戰林華說:「太陽和月亮怎麼可能在第四天出現呢?在前段日子裡,只有地球懸在宇宙中,並沒有別的存在嗎?」這是一個很常見的挑戰,創世記說上帝在第一天創造了光,但後來才創造了太陽、月亮、眾星。
林華試圖提供一個科學的解釋:太陽和月亮在第四天之前已經被創造了,但地球的大氣層太厚,光無法穿透它,在第四天開始陽光和月光才穿透大氣。盧瑟反駁:「但聖經說第四天神造了兩個大光,而不要讓兩個光體出現。」他似乎暗示林華的解釋是「馬後砲」。
我完全理解為什麼盧瑟拒絕了這一解釋,【創世記】這段經文不僅在現代人眼中看來荒謬,古代人也會莫名其妙,
聖經作者怎麼會犯了這樣一個明顯的錯誤呢?盧瑟是一個偉大的科學哲學家,但他顯然沒有研讀過古代近東的宗教背景,在古代近東人們崇拜自然物體,包括太陽和月亮。【創世記】之目的不是給予宇宙起源一個科學解釋,聖經作者的意圖是降低太陽和月亮的宇宙地位和宗教意義,所以在第四天才提起它們。【創世記】不使用「太陽」和「月亮」的名稱,只提及兩個大光,這是因為作者不想讓他們的名字令人聯想到任何神靈。在古代近東宗教裡面,通常太陽神和月亮神被分配得特定的名稱,例如南納(Nanna)是蘇美爾人的月亮神,而烏圖(Utu)則是太陽神,太陽和月亮的崇拜也見於巴勒斯坦的地方,「伯示麥」(Beth
Shemesh)的名稱意味著太陽神的寺廟,而「耶利哥」(Jericho)的意思是月亮神社。
結語
基本上,盧瑟以字面意義解釋聖經,無神論者經常批評基督徒是反智和錯誤解釋科學,在某些程度上這是真的。但無神論者是否也需要研讀一些聖經詮釋學和神學,從而達到和宗教人士搞一些有意義的對話嗎?此外,盧瑟是科學哲學和科學史方面的專家,然而,跟索伯一樣,盧瑟以選擇性的方法從科學史中求證,從而推論只有自然主義才辦到事,但忽略了許多科學家宣稱的神聖啟示。無神論者經常批評基督教人士選擇性的提出有利於宗教的證據,但世俗科學史家是否也應該以公平的方式描繪了一個全面的科學史圖像呢?
201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