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余創豪之  
  發掘真理的傾向?
S.C  

 

藍色字是 S.C. 的回應,紫色字出自余創豪之【語理分析是否絕世武功】。


基督教信仰並非不可信,而是在不明確之處,我們要加上信心;在資料之上,要加上主觀詮釋。

基督教信仰本身是一個多元的有機體﹐其中不同神學家甚至有互相衝突的學說。所以很難一概而論。從寬而言﹐我不認為基督教信仰一定不‘可信’﹐我想某些核心的基督教義是‘不可知’﹐但‘可信’。我不同意Carnap那種極端的毀滅‘形上學’的立場﹐我也不認為他們的意義/析合等判準是完美無瑕的。但信仰和科學還是有分別。如果我們不無限上綱定義‘信心’、‘主觀’﹐科學就是實證而客觀的。例如‘信耶穌得永生’和‘跳樓會死’﹐是兩個很不同的斷言。

大概現代是科學時代﹐所以有些基督徒硬是要說信仰和科學同等﹐有同等的說明能力等等﹐這是錯誤的。我不認為信仰的價值在於其有科學的說明能力。誤以為有﹐只會令信仰和科學困於‘雙輸局面’(Lose-lose situation)

然而,我們怎麼可以知道,自己的詮釋是正確呢?美國當代著名基督徒哲學家布蘭庭加(Alvin Plantinga)曾經說:由於我們相信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縱使眾說紛紜時,我們仍有信心人類會趨向真理。簡單地說,人類有特別恩寵(privilege),就像鳥兒有飛天的恩賜,狗有嗅覺靈敏的恩賜,人有追尋真理的恩賜。

愚以為Plantingaproperly basic belief說法一點也沒有說服力。例如別人會思想﹐也許是properly basic的﹐但‘神存在’則不是。無論怎樣﹐最少要提出proper basic belief的標準﹐這才會有用。否則有神論者說什麼﹐無神論者也可以說對方的說法為錯﹐而自己所說則是properly basic.

至於他warrant說則似乎有其他問題。另一方面﹐Plantinga和學生Yandell就是有爭論的學者﹐世界上有更多意見極端不同的神哲學學者﹐他們篤信基督教﹐都常祈禱﹐都有‘恩寵’﹐怎會有不可能同時為正確的‘詮釋’﹖如果說人有罪所以被蒙蔽﹐則Plantinga的說法變得有點空了。

以研究知識論和科學哲學著名的哲學家溫化臣(van Fraassen)卻持異議:這種恩寵說缺乏自然(naturalistic)的支持。自然主義,是現今宗教與科學的分水線(demarcation point),所謂自然主義,就是摒除超自然成份的治學方法。接受自然的解釋,就是接受 科學的解釋。

上次問余兄﹐電郵細讀了﹐但我至今還是不明白何謂naturalism。為何上帝是超自然而量子力學不是﹖我懷疑所謂的自然主義﹐根本沒有較嚴格的判準。愛算不算‘自然’﹖對我而言﹐愛是非常實在的。我想無論持什麼信仰﹐一般人都會同意。由於‘自然’太籠統﹐我認為用關係似乎密切而不同的認知意義這概念比較實在。

類似的分水線,在一九三零年代已經由邏輯實証主義提過,邏輯實証學派主張:不能驗証的東西,就沒有認知意義,於是乎,能否驗証便成為宗教與科學的分水線。不過,這主張有一個問題,許多數學與現實世界並沒有關連,無法通過經驗來証明,無怪乎英國分析哲學家艾雅(A. J. Ayer)認為:數學是重要而無意義(important nonsense)。為了令實証論圓滿,邏輯實証學派推崇羅素(Russell)和懷德海(Whitehead)的數學哲學,羅素與懷德海認為:數學是基於邏輯,數學由公理而構成一個自圓自足的系統,可以自己証明自己。如是者,數學、物理、化學……等都包括在能驗証、能認知的範疇,而宗教、美學、倫理……等則不在內。

順便一提﹐其實你講的‘泛邏輯主義’﹐在Frege時已有。Frege認為自己的公理化集合/數論是基於‘明顯為真’的公理。偏偏被RussellRussell's

paradox將了一軍。這故事不禁令我們深思﹐做人不要太自滿﹐無論是科學家、政治家、哲學家、神學家﹐別說什麼絕對真理。你說的上述哲/數學家﹐即早期的‘分析哲學家’﹐似乎還是太‘自滿’了。

問題是﹐不能‘認知’又如何﹖不能認知也不應消滅﹐因為可以有其他意義。這故事當然不是就止於此。後來著名數學家葛道(Godel)提出石破天驚的「不完全理論」(Incompleteness theorem),否決了羅素與懷德海的數學哲學,葛道指出:一個數學系統,若是完全就會不一致,若一致就不會完全,這樣,數學系統就難以自圓;而且,低層次的數學理論,需要高層次的理論証明,根本不可以自証自明。那麼,人類又怎可以確立數學知識呢?葛道的答案是:憑直覺!

余兄似乎可以說清楚一點。例如包含真數(real numbers)的可公理化數學系統﹐是consistent and complete的。

著名科學哲學家卡納(Carnap)也接受羅素與懷德海的看法:數學是基於邏輯,但卡納認為邏輯是基於傳統,邏輯無非是一套語言,而語言的意義、用法是人為的傳統。奎因(Quine)一生愛跟卡納唱反調,他說邏輯是十分「明顯」,根本不需要訴諸人為傳統。那麼,邏輯為什麼是「明顯」呢?又如何「明顯」呢?研究奎因的學者為此而喋喋不休。

我認為到最終﹐我們的確是靠基本理性﹐就算Godel都要用例如同一律去證明其不完全定理的。我想這可能才是‘properly basic’﹐沒有邏輯﹐我們連懷疑邏輯也做不到呢。

試想像:假如一位神學家說:「人類可以憑直覺而認識上帝,神的啟示在聖經,而聖經真理是十分明顯。」我相信,人們會對他亂投臭雞蛋、爛蕃茄。我想強調:我無意貶低數學的價值,我是心理測量師,數學是我飯碗的保証,當然大有價值。我只是希望帶出兩點來討論:第一,若數學不能自証自明,邏輯實証主義引申的宗教科學分水線就難以成立。第二,如果數學可以通過直覺來肯定,而邏輯對人又是十分明顯,那麼在宗教層面,人類是否如布蘭庭加所說,會有發掘真理的傾向呢?

知識論、真理論太基本﹐基本到牽涉我們‘討論、思考’這過程的本身。所以非常難給出bullet-proof的定理。如Quine所言﹐界線是有的﹐但不是黑白分明。而明白信仰和科學的分別﹐就能保存信仰﹐也能保存科學。

小結﹕

1、信仰和科學﹐界線不是嚴格的﹐但還是有的。

2、最少某種基督教教義沒有科學的認知意義﹐根據沒有嚴格界線的標準。

3、‘沒有科學的認知意義’本身根本不是問題。

4、以為信仰等同科學﹐混淆兩者﹐才是問題。

20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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