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時代論壇》發表了〈科學與宗教的客觀和主觀〉後,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誤解,例如有些讀者以為我說科學是「任意」的、是「低價值」的,又有讀者說若科學結論是不肯定的話,難道我們沒有信心使用電器?其實,我想指出:與其它學科一樣,基督教信仰並非不可信,而是在不明確之處,我們要加上信心;在資料之上,要加上主觀詮釋。 然而,我們怎麼可以知道,自己的詮釋是正確呢?美國當代著名基督徒哲學家布蘭庭加(Alvin Plantinga)曾經說:由於我們相信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縱使眾說紛紜時,我們仍有信心人類會趨向真理。簡單地說,人類有特別恩寵(privilege),就像鳥兒有飛天的恩賜,狗有嗅覺靈敏的恩賜,人有追尋真理的恩賜。 以研究知識論和科學哲學著名的哲學家溫化臣(van Fraassen)卻持異議:這種恩寵說缺乏自然(naturalistic)的支持。自然主義,是現今宗教與科學的分水線(demarcation point),所謂自然主義,就是摒除超自然成份的治學方法。接受自然的解釋,就是接受科學的解釋。 類似的分水線,在一九三零年代已經由邏輯實証主義提過,邏輯實証學派主張:不能驗証的東西,就沒有認知意義,於是乎,能否驗証便成為宗教與科學的分水線。不過,這主張有一個問題,許多數學與現實世界並沒有關連,無法通過經驗來証明,無怪乎英國分析哲學家艾雅(A. J. Ayer)認為:數學是重要而無意義(important nonsense)。 為了令實証論圓滿,邏輯實証學派推崇羅素(Russell)和懷德海(Whitehead)的數學哲學,羅素與懷德海認為:數學是基於邏輯,數學由公理而構成一個自圓自足的系統,可以自己証明自己。如是者,數學、物理、化學……等都包括在能驗証、能認知的範疇,而宗教、美學、倫理……等則不在內。 這故事當然不是就止於此。後來著名數學家葛道(Godël)提出石破天驚的「不完全理論」(Incompleteness theorem),否決了羅素與懷德海的數學哲學,葛道指出:一個數學系統,若是完全就會不一致,若一致就不會完全,這樣,數學系統就難以自圓;而且,低層次的數學理論,需要高層次的理論証明,根本不可以自証自明。那麼,人類又怎可以確立數學知識呢?葛道的答案是:憑直覺! 著名科學哲學家卡納(Carnap)也接受羅素與懷德海的看法:數學是基於邏輯,但卡納認為邏輯是基於傳統(convention),邏輯無非是一套語言,而語言的意義、用法是人為的傳統。奎因(Quine)一生愛跟卡納唱反調,他說邏輯是十分「明顯」,根本不需要訴諸人為傳統。那麼,邏輯為什麼是「明顯」呢?又如何「明顯」呢?研究奎因的學者為此而喋喋不休。 試想像:假如一位神學家說:「人類可以憑直覺而認識上帝,神的啟示在聖經,而聖經真理是十分明顯。」我相信,人們會對他亂投臭雞蛋、爛蕃茄。 我想強調:我無意貶低數學的價值,我是心理測量師,數學是我飯碗的保証,我當然會傾向說數學大有價值。我只希望帶出兩點來討論:第一,邏輯實証主義者意識到「無限倒退」(infinite regress)的危機,例如說D基於C的支持,C基於B的支持,B基於A的支持……,在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中,最後之皈歸可能是數學,若數學可以自証自明,邏輯實証主義者就可豎起「終點」的牌子,確立了科學最終能夠証實,而宗教則不能。可是,若數學不能自証自明,邏輯實証主義引申的宗教科學分水線就難以成立。第二,如果數學可以通過直覺來肯定,而邏輯對人又是十分明顯,那麼在宗教層面,人類是否如布蘭庭加所說,會有發掘真理的傾向呢?
2002.11.25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講場,二○○三年一月三日) 相關文章: 關於數學哲學的詳細分析,請參考和以下的英文論文: http://www.ul.ie/~philos/vol8/montecarl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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